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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浙江工商大学招聘8名辅导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6-04-13
  •  浙江工商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工商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大学是浙江省属重点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两个岗位共8名辅导员。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便利需要,根据性别分别招聘,辅导员(男)4名、辅导员(女)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0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需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不限;


      (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五)工作期间能按要求能入住学生公寓。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它环节工作由浙江工商大学自行组织。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0日16:00。应聘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时间:2016年4月14日-4月2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4月2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6年5月11日-5月1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6年5月14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26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开具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担任职务、任职时间等),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岗位匹配性等。具体安排另行在浙江工商大学网上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管理,与我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工商大学网站(http://www.zjgs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工商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工商大学(人事处):0571-28877271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方式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工商大学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28877257


      浙江工商大学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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