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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舟山市普陀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6-04-25
  •  2016年普陀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医学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推进医院快速发展,充实医院临床医务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1993年六横被列为全国海岛资源综合开发试验区,1996年被列为浙江省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是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2010年被浙江省列入小城市培育试点。随着舟山新区建设的加快推进,六横将打造成为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的综合临港产业岛和港口宜居城市。


      医院始建于1952年,2004年为开发需要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医院整体合并。是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新院区占地面积:13020平方米;建筑面积:13000平房米;医院拥有飞利浦双排螺旋CT、DR、美国进口B超仪、日本全自动特殊生化分析仪、电子胃镜等大型仪器,新院区的投入使用后,进一步扩充了医院软硬件方面的实力。


      现有职工人数175人,其中在编职工130人,合同制职工41人,外借人员8人。卫技人员148人,护理人员57人。副高职称4人,中级职称45人。开设5个病区,核定床位200张,实际开放105张。年门急诊150000人次,入院2500人次,手术700例次。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全日制医学院校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10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医学影像诊断专业2名。为保证临床医学专业人员优先到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岗位间调剂或岗位核减,具体另行公告。本次招聘统一委托普陀医院代招代考。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岗位工作。


      4、户籍不限。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ptrlsb.gov.cn/)。


      (二)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putuo.gov.cn/)。


      (三)普陀医院网站(http://zspt-hospital.com/


      其中,普陀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1日;


      2、报名地点:、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普陀医院人事科


      3、联系电话:人事科0580-6084551;周培红:13735029136


      人事科0580-3030030;袁主任:13515809722


      4、报名办法: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


      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具体考试时间、方法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具体工作由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1、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普陀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浙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各招聘职位均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3、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6084551 ,监督电话:普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80-3052118,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3012510。


      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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