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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试题与答案(四)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8-05-21
四、案例分析题(分析所给案例,回答后面的问题。8分)
王某,十七岁。一天,她到某商场用1000元购买了一串项链。她父母得知后,以她尚未成年,没有征得家长同意,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为由,要求商场退货。而王某认为自己是靠做临时工、自食其力的待业青年,表示不愿退货。
(1)王某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其父母要求商场退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五、公文改错题(下面一份公文存在多处错误。请从公文的构成要素、写作规范等方面,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如何修改。6分)
××市教育局文件
×教(2014)6号
关于申请修复校舍经费的请示报告
省教育厅:
因受到台风袭击,我市有五所中小学的校舍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有一所小学的校舍损坏特别严重。特申请经费120万元,以尽快修复被台风损坏的校舍,确保学校正常开课。
另我市因建立中小学多媒体教育示范点项目尚欠设备款20万元,现申请追加20万元。
特此报告,请从速批示。http://www.chgwy.cn/scsd.htm
××市教育局(盖章)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四、案例分析题
【参考答案】
(1)王某是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年满十六岁,以自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因而这项买卖行为是有效的、合法的。我国民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此,王某的买卖行为有效。
(二)王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征得父母的同意,便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王某的买卖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因此,从买卖行为成立时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因此,王某的父母以其未成年,未征得家长同意为理由,要求公司退款,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公文改错题
【参考答案】
1.发文字号使用括号错误,年份应用六角括号括入。应将×教(2014)6号修改为×教〔2014〕6号;
2.请示与报告不能同时使用,应将“关于申请修复校舍经费的请示报告”改为“关于申请修复校舍经费的请示”;
3.请示应当一事一请,在上述公文出现了两件事,应删除“另我市因建立中小学多媒体教育示范点项目尚欠设备款20万元,现申请追加20万元。”这一段。
4.结束语应以请求语做结,应将“特此报告,请从速批示。”修改为“特此请示,请批复”。
5.成文日期应该用阿拉伯数字。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应修改为201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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