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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分析题解析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2-04
-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1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国税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需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当由厂方缴纳,县国税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请回答
1.如果杨某提起复议申请,应以何者为复议机关?
A.县国税局
B.县国税局所属的县政府
C.市国税局
D.县政府法制局
答案及解析:C 国税局是垂直管理机关,所以只能向上一级提起复议。
2.如果经复议后,下列什么情况下由复议机关作被告?
A.复议机关维持原纳税决定的
B.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的
C.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对决定内容并无改变的
D.复议机关确认原纳税决定违法的
答案及解析:BC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二)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三)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3.如果复议机关决定由茶厂缴纳税款,茶厂与杨某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A.茶厂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B.茶厂可以再提起行政复议
C.杨某可以作为诉讼第三人
D.杨某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及解析:AC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4.如果县国税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
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
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及解析:A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二
2006年5月l日,某甲在公园游玩时,把佩戴的一圈项链丢失。该项链被公园的管理人员拾得后交给了有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某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该项链后来被某乙以拍卖价买下。2007年秋,某乙因参加运动会,把项链放在更衣室中,因人多混杂,管理不善,项链被小偷偷走。2008年1月,这个小偷被抓获。在审讯过程中,小偷供认自己曾偷得一条项链,并已将该项链以900元现款卖给了同事某丙,某丙并不知内情。经查,项链的失主为某乙。某乙即根据公安局的通知前去认领,而某甲也偶然认得此项链是自己在公园丢失的那块,要求某乙返还,某乙不允;某丙也认为项链是自己买的,要求拥有该项链,三方争执不下,于是某甲和某丙均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项链的所有权。请回答
1.在本案中谁最终享有项链的所有权?
A.某甲
B.某乙
C.某丙
D.国家
答案及解析:B 见《物权法》第113条。国家对于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的遗失物取得所有权,本案中国家取得项链所有权后通过合法途径卖给某乙,某乙取得所有权。小偷偷走项链不能取得所有权,更重要的是,某丙购得的项链为盗赃物,不属于善意取得标的物的范围,因而不构成善意取得,不能取得所有权。
2.某丙从小偷处购得项链的行为属于:
A. 善意取得
B.无因管理
C.不当得利
D.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及解析:D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该行为因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
3.行政管理部门将项链交给代售店拍卖的行为:
A.非法。因为侵犯了某甲对项链的所有权
B.非法。因为行政部门的义务只是找到失主并归还项链
C.合法。因为某甲超过认领期限而未认领,已经丧失了项链的所有权
D.合法。因为项链在此时已属无主财产,由国家取得所有权
答案及解析:CD 国家对于超期未领的财产作无主财产而取得所有权,其可以依法进行处分。故CD项为正确答案。
4.某乙从代售店购得项链的行为,其结果为:
A.不当得利
B.所有权的转移
C.买卖合同的履行
D.善意取得
答案及解析:BC 代售店受委托有权处分该项链。某乙以合法的方式与代售店成立买卖合同,其依法和依合同取得项链的所有权。
5.本案中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A.公园的管理人员
B.小偷
C.行政管理部门
D.某乙
答案及解析:B 《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被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依此,只有小偷负赔偿责任,其他人均无此责任。
三
甲宾馆开展有奖营销活动,其公告说:凡住店的客人都可以参加抽奖,本次活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一等奖共10名,各奖电脑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8名,各奖电冰箱一台(价值2400元)。第一次获奖者可以参加第二次的抽奖。
1.对此事的判断正确的是?( )
A.是不是不正当有奖销售,取决于最后抽奖后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奖
B.可以开两次奖,但两次奖的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C.可以开两次奖,因每次的最高奖额未超过5000元,属于正当的有奖销售
D.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
答案及解析:B
2.据调查甲宾馆向该市的出租车司机承诺,每为宾馆介绍一位客人,就把客人房费的5%作为司机的奖励。该宾馆相邻的乙宾馆举报到相关部门,经查,甲宾馆的奖励在公司的账面上都有明确的记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商业贿赂行为
C.限制竞争行为
D.低价倾销行为
答案及解析:A
3.丙宾馆是一家很有名气的宾馆,为争取客源,在装潢时,甲宾馆用了几乎和丙宾馆一模一样的门头,使得许多顾客误以为甲宾馆是丙宾馆的连锁店,丙宾馆经过调查发现,虽然房间条件差不多,但甲宾馆的房价不到丙宾馆的2/3。如果丙宾馆将甲宾馆诉至法院,其纠纷的性质为?( )
A.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B.诋毁商誉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双方其实不构成实质上的纠纷
答案及解析:C
4.如果丙宾馆将甲宾馆诉至法院,则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
A.只有甲宾馆所在地法院
B.只有丙宾馆所在地法院
C.甲宾馆所在地法院或者丙宾馆所在地法院
D.甲宾馆所在地法院和丙宾馆所在地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
答案及解析:C 见《民事诉讼法》第29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宾馆经营者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A.对于住店的房客,只开收据,不出发票
B.由于刚刚完成装修,客房内甲醛超标,但没有和房客说明
C.店堂告示“未成年人须由成年人陪伴方可入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D.店内告示“如果提前退房,则押金不予退还”
答案及解析:ABCD 本题较简单。
四
某市甲、乙两厂均生产一种“记忆增强器”产品。甲厂产品的质量比乙厂产品好得多,因而其市场占有率远远高于乙厂。王某是甲厂技术人员。乙厂为提高本厂的市场占有率,付给王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获取其提供的甲厂技术秘密。乙厂运用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进。同时,乙厂在本市电视台发布广告,声称本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功效迅速质量可靠,其他厂家生产的同类产品质量无保证,呼吁消费者当心。另外,乙厂还以高额回扣诱使本市几家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不再采购甲厂产品。本市消费者李某等人在使用乙厂产品一段时间后,不仅记忆力没有增强,反而出现了神经衰弱症状。李某等人在电视台的协助下,向乙厂反映了情况。乙厂随后发现,王某提供的甲厂技术资料缺少几项关键技术,致使乙厂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1.甲厂生产的记忆增强器如果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权,则其保护期限为( )
A.5年
B.10年
C.20年
D.30年
答案及解析:B
2.下列哪些在我国可以申请专利( )
A.科学发现
B.智力活动的方法和规则
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药品
答案及解析:D
3.乙厂的下列行为,何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
A.向甲公司的工作人员行贿,以获得甲厂的技术秘密
B.向本市大型商场的购货人员行贿,使他们只采购本厂产品
C.在电视广告中发布使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D.在电视广告中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者的商品信誉
答案及解析:ABCD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账。”由此选B项。
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由此选C项。
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选A项。
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由此选D项。
4.对于王某行为的下列表述,何者为正确?( )
A.王某未完整提供甲厂技术资料而获取乙厂重金,构成诈骗罪
B.甲厂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且无须提前通知王某
C.甲厂有权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D.乙厂有权要求王某返还“技术咨询费”
答案及解析:BC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B是正确的。
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C也是正确的。
本案中,王某并没有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乙厂的财物,不能认定其构成诈骗罪,所以A是错误的,王某与乙厂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者利益的行为,王某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收归国家所有。据此,D也是错误的。
5.关于消费者李某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下列意见何者为正确?( )
A.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厂赔偿
B.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本市电视台赔偿
C.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销售乙厂产品的商场赔偿
D.有权就其所受损失要求王某赔偿
答案及解析:AC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由此应选AC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并不存在“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情形,因此不应选B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可见D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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