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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公告5人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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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磐安县委办公室、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磐委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计划招聘编内工作人员5名。
    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范围和对象、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和资格审查办法,或登录下列网址查询:http://www.parcsc.com/(磐安人才网)。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大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 属于《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3.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4.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2月13日。
    6. 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是指:
    办公室负责人岗位: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办公室(综合科)或旅游管理部门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分公司负责人岗位:在景区或旅游企业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经营管理部负责人岗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经营管理部门、销售部门负责人岗位,或在行政事业单位经济部门和旅游部门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财务人员岗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军队单位和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
    工程管理岗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土建工程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的经历。
    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方可报考,其它证明无效。
    三、现场报名程序
    1. 报名
    时间:2019年2月13日—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二楼会议室(县城振兴街55号县人力资源市场内)。
    联系电话:0579-84661822、0579-84880300
    2.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照片1张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 领取准考证
    时间:3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点:磐安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二楼会议室(县城振兴街55号县人力资源市场内)。
    四、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待定,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党史国情、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公文写作等。
    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85%的标准划定(保留两位小数)。
    五、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个名额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招聘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面试
    面试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聘用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聘用。
    十、注意事项
    1. 每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2. 报考人员在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处理。
    3.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4.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对违纪违规行为,按《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上报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5. 县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国有企业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6.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
    7. 本次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复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8. 报考人员对在磐安人才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人力社保部门反映。联系电话:0579-8466182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磐安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招聘编内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招聘编内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附件3: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招聘编内人员报名表
      附件1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招聘人数 学历
    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
    要求
    专业要求 户籍
    要求
    咨询电话 备注
    1 磐安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室负责人 1 全日制本科 18至40周岁 不限 专业不限 不限 0579-84880300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 分公司负责人 1 专科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 经营管理部
    负责人
    1 专科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财务人员 1 专科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1. 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5 工程管理 1 专科 详见资格审查办法 1. 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合计 5              
     

    附件2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办法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按以下办法掌握:
    一、年龄要求
    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18至40周岁(1978年2月13日至2000年2月13日期间出生)。
    二、“专业”审查
    岗位 大专学历专业要求 本科学历专业要求 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
    办公室负责人 专业不限 专业不限 专业不限
    分公司负责人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经营管理部负责人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酒店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工商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企业管理、旅游管理
    财务人员 财务管理、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 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 会计学
    工程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经济管理、工程监理、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
     
    报考专业名称与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请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向招聘单位提供由毕业院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专业确认的证明。
    本办法由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磐安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确定。
    附件3
    2019年磐安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
    编内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毕业
    时间
     
    学  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职  称   报名岗位  
    通讯地址   联系
    电话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5年内奖惩情况  

     
     
    报名人
    郑重承诺
    以上情况及提供的报名材料均属事实,若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报名表一份;(2)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或复印件并装订:1.报名表;2.身份证;3.户口簿;4.学历学位证书;5.职称证书;6.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
    磐安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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