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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舟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2-27
  •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根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我市计划选聘到社区(村)任职高校毕业生87名,其中: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1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75名,吸纳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人员2名。具体情况为:

      定海区:39名(含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名额3名;“两项计划”志愿者名额2名)

      普陀区:19名(含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名额3名)

      岱山县:14名(含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名额2名)

      嵊泗县:9名(含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名额1名)

      市新城管委会:6名(含面向211、985等全国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名额1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两项计划”人员的选聘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直接通过考核形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渔农村事业、有志于服务新渔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舟山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本市生源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要求本地生源。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报考生源地、户籍地或服务地所在县(区)相应的岗位类别,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新城管委会与定海区两地生源可互报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各县(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根据各县(区)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县(区)自行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择优选聘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由各县(区)自行组织体检和考核。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统一设在市里。笔试科目设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的岗位计划数可跨类别、跨县(区)进行调剂。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市在4月24日对外公布。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县(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各县(区)自行组织面试。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各县(区)自行组织。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岗位选择、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按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选择乡镇(街道)的社区(村)岗位。如有本人放弃选岗的,在参加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且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社区(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

      五、信息发布平台及咨询电话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咨询电话:2281566、2281022。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zsdhrl.gov.cn),咨询电话:2027783、2601592;

      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ptrlsb.gov.cn),咨询电话:3012510、3027736;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dsrls.gov.cn),咨询电话:4400133、4406080;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smohrss.cn),咨询电话:5081581、5081570;

      市新城管委会网站

      (www.zscj.gov.cn),咨询电话:2283140。

      附:2012年舟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任职人员计划表

      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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