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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嘉兴市海盐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2-02-14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优化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选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我县计划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10名,其中:择优选聘2名,公开选聘7名,吸纳“两项计划”人员1名。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择优选聘的对象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上述对象均须海盐生源。
2、参加公开选聘的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海盐生源。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可同时参加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至2月29日24时
海盐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于2月28日12时前进行改报。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时间:3月9日9时至16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海盐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为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海盐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可在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党建网”、“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公示后,招考职位空缺的不再替补。如没有被择优聘用且已报名参加公开选聘的,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和阅卷,考点设在嘉兴市区。笔试科目1门,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总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符合招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4月24日在“海盐党建网”、“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时间:5月4日9时至16时
海盐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1:2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海盐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2年应届毕业生为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海盐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可在确定的体检、考核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党建网”、“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公示后,招考职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五、管理
海盐县组织人事部门对择优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实行统招统配,对公开选聘的按照报考岗位分配。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未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我县上一年城镇单位(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两项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研究确定。本次选聘的选聘公告、考生成绩、聘用结果等都将在“海盐党建网”、“海盐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注意网上有关公告或通知。
咨询电话:0573—8611017586168367。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海盐县人事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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