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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事业单位行测考试专练:常识判断(5)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5-10-29
- 1.我国刑法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表明,对于所有的犯罪人,在( )一律平等。
A.制定刑法上 B.解释刑法上
C.执行刑罚上 D.适用刑法上
2.下列案例中哪一项成立犯罪未遂?( )
A.甲对胡某实施诈骗行为,被胡某识破骗局。但胡某觉得甲穷困潦倒,实在可怜,就给其3000元钱,甲得款后离开现场
B.乙为了杀死刘某,持枪尾随刘某,行至偏僻处时,乙向刘某开了一枪,没有打中,在还可以继续开枪的情况下,乙害怕受刑罚处罚,没有继续开枪。
C.丙绑架赵某,并要求其亲属交付100万元。在提出勒索要求后,丙害怕受刑罚处罚,将赵某释放
D.丁抓住妇女李某的手腕,欲绑架李某然后出卖。李为脱身,便假装说:“我有性病,不会有人要。”丁信以为真,于是垂头丧气地离开现场
3.甲让乙去偷摩托车,并代为销售,乙偷了一辆八成新的摩托车让甲卖得赃款4000元。甲的行为( )。
A.构成销售赃物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盗窃罪和销售赃物罪,应数罪并罚
D.不构成犯罪
4.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5.公司犯有下列哪些罪时,实行双罚,即单位处罚金,同时要求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
A.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B.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C.挪用公款罪 D.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答案与解析】
1.【答案】D。解析:《刑法》第四条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这就使宪法确立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结合刑法的特殊内容,化为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这样一项刑法基本原则。故本题选D。
2.【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犯罪未遂。因为胡某已经识破了甲的骗局,甲当然是诈骗未遂,胡某后来自愿给甲钱时,甲的诈骗行为已经结束。本题的考点其实还是当一个犯罪已经停止在某一个形态后,还能不能转化成其他形态。本题中,甲的犯罪行为结束在未遂状态,不能因为其最终得到了钱而转化为既遂。选项B属于犯罪中止,属于“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并没有既遂,行为人还可以继续实施犯罪,但其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了犯罪,因此构成犯罪中止而不是犯罪未遂。选项C构成犯罪既遂。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既遂的标准是客观标准而不是主观标准。即一个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既遂,不是看它的犯罪结果是否达到了行为人的期望,而是看它的犯罪结果是否符合法律关于某罪的犯罪构成的规定。根据通说,绑架罪以控制人质为既遂。是否提出勒索要求或是否勒索到财物:不影响犯罪的既遂。本题中,丙已经控制了赵某,并向其家属提出了勒索要求,因此构成犯罪既遂。选项D构成犯罪中止。排除B、C、D项。故本题选A。
3.【答案】B。解析:本题中甲是教唆犯,其行为构成牵连犯。故本题选B。
4.【答案】B。解析:《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题干部分甲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应该认识到将一个刚生下的女婴扔进河里肯定会导致其死亡,这样甲某在主观上就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且在客观上也实施了此种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在致女婴死亡方面,甲某并没有过于自信的过失或疏忽大意,所以不属于过失杀人罪,可排除A项。遗弃罪和虐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民在家庭中依法享有的平等权利,而本案的犯罪客体是人的生命权,所以C、D两项也应排除。故本题选B。
5.【答案】B。解析:公司犯罪实行单罚制或者双罚制要严格按照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根据规定,提供虚假材会报告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均实行单罚制。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实行双罚制。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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