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缙云县国有投融资公司(单位)财务总监公开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6-03-24
- 根据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国有投融资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缙政办发【2015】9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国有投融资公司(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缙云县国有投融资公司(单位)财务总监5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具有全面的财务会计、审计专业知识和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社会信誉和工作业绩;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丽水市户籍(以2016年1月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5.具备5年以上的财务会计和审计工作经验;
6.具有全日制财务会计、财务管理、会计学、会计电算化、审计、审计学等专业毕业,同时具有会计、审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
7.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2-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缙云县财政局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6楼6001室)。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及工作简历一份,并填写《缙云县国有投融资公司(单位)财务总监公开招聘报名表》,考务费40元。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任职资格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财政局财务总监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1:3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
(3)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为《财务管理及审计综合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中级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及财经法规。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缙云县财政局聘请相关人员进行。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考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缙云县财政局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四、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财务总监,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到县属国有投融资公司(单位)担任财务总监职务。薪金执行年薪制,年薪为 8万元(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薪为9万元、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年薪为10 万元),其中年薪的10%为年终考核奖惩,招聘单位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费用。
五、其它事项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财政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3318989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财政局
举报投诉电话:0578-3318958
缙云县财政局
2016年3月23日 -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 相关内容:
- 友情链接
- 凌华教育
- 金华人才考试网
- 杭州市人才网
- 桐庐人才网
- 湖州人才网
- 金华人才网
- 衢州人才网
- 丽水人才网
- 宁波人才网
- 温州人才
- 桐乡人才网
- 永康人才网
- 义乌人才
- 嘉兴人才网
- 兰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浙江人事考试网
- 东阳人才网
- 浦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衢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
- 浦江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 凌华辅政教育 www.zjfzgwy.com 备案号:浙ICP备13006442号
电话:0571-89839908(杭州)0579-82887768 (金华)13336143337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骆家塘浙师大科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