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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1人)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8-02-04
2017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2017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印发临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临政发〔2009〕9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其他情况详见《2017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其中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有特殊年龄要求的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6.具体招聘范围、对象及其他条件详见《2017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7.临安市民政工业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①参加临安市农村(社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2015年底前统一选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②曾参加临安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2014年6月26日之后离岗)的人员。年度考核(不含试用期考核)优秀人员根据有关文件享受加分政策,获得优秀等次1次的,笔试成绩加1分,获得优秀等次2次的,笔试成绩加2分,获得优秀等次3次及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享受加分人员将统一进行公示。
8.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干部招聘(工作人员1岗位)的范围和对象为:本市现任社区“两委”正职的,年龄在18至40周岁(1977年6月 26 日至1999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本市现任社区工作人员且工作满2年以上的,要求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2年6月26日至1999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9时—2017年6月26日下午17时。
网址:http://www.ttt.gov.cn(培训考试网)
报考人员登录培训考试网首页“网上报名”,选择进入“2017年临安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确认,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8×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017年6月21日上午9时—2017年6月26日下午17时,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报名不足1:8比例的岗位(报名系统每30分钟自动更新数据1次)。
在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各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2017年6月30日下午21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的专业条件参考《2017年杭州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杭州市“招考政策”栏目]。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9时—2017年7月2日下午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培训考试网进入临安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日下午17时。改报的资格初审时间至2017年7月3日中午12时结束。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2017年7月6日下午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为4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上银行缴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培训考试网临安市事业单位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注意事项
①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17年6月2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②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③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④部分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累计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⑤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时间:2017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其中,报考临安市文化馆“活动主持”、临安市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的人员笔试前须先统一参加岗位技能测试,岗位技能测试合格者(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后,折算岗位技能测试与笔试成绩,具体折算办法:笔试(技测)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或笔试(技测)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或笔试(技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2名及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在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临安市人才网、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确定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报考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岗位的社区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和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考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岗位的退役士兵应出具《退役士兵证》;报考临安市民政工业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和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4”岗位的还须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临安满2年(或满1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其他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临安市文化馆“活动主持”岗位、临安市技工学校“机械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技测)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考察工作,考察可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按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临安人才网合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中,部分镇街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3”和“工作人员4”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先进行选岗确定招聘镇(街道),再按规定办理录用及聘用手续。具体招聘(街道)确定办法为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名次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即第一名先选择招聘镇(街道),第二名在余下招聘镇(街道)中选择,以此类推。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或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无法在2017年9月30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市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1”、面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工作人员2”、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工作人员3”和“工作人员4”岗位被录取的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跨部门交流使用,并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临安市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本次招聘部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招聘岗位,工作时间可计算到2017年9月30日止,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服务期、任职期、任职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取得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年6月26日。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和《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6.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临安人才网(www.larcw.com)、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ald.gov.cn)公布。
7.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8.本公告由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3723364、0571—63926061。
附件:
1.2017年临安市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面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专用)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中共临安市委组织部
临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14日- 【关闭本页】 【返回顶部】 【打印此页】 【收藏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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