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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温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3-02-27
  •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和《2012年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2年省里下达给我市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额220名,其中:择优选聘40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0名,吸纳“两项计划” 人员30名。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确定分配到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如下(括号内分别为择优选聘、公开选聘、“两项计划”名额):

      鹿城区25名(5/ 20 /0), 龙湾区30名(5/23/2),瓯海区16名(5/11/0),乐清市25名(5/12/8),瑞安市30名(5/ 22/3),永嘉县16名(3/4/9),洞头县6名(2/4/0),文成县12名(2/ 10 /0),平阳县20名(3/ 15/2),泰顺县25名(2/23/0),苍南县15名(3/ 6 /6)。

      二、选聘方式

      选聘工作采用择优选聘和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择优人选;公开选聘采用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确定人选;“两项计划”人员直接通过考核确定。

      三、选聘条件

      所有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农村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参加报名。同时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2、参加择优选聘的,须为全国211、985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省级优秀毕业生、系(院)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者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优先。

      3、参加公开选聘的,80%以上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浙江生源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应为本省户籍,以2012年2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

      4、身体健康。

      5、报考岗位详见《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时间: 2月17日0时——2月27日24时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符合择优选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同时填报择优选聘(A岗位)和公开选聘(B或C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月17日0时——2月29日24时

      各县(市、区)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网上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改报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8日12时。

      2、择优选聘

      (1)资格复审

      时间:3月7日8时——17时

      各县(市、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省级优秀毕业生证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出具的优秀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3月10日8时——17时到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

      时间:3月11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报名人数不足1:1.2的,可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3月13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www.wzrc.net)、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温州海外人才网(www.wzlx.cn)上公布。

      (3)体检、考核

      时间:3月25日前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两项计划”人员一并纳入考核。

      (4)公示、聘用

      时间:4月5日前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 :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分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替补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和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温州海外人才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4月5日前确定拟聘用人员,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如没有被择优聘用,可继续参加面向社会的公开选聘。

      3、公开选聘

      (1)笔试

      时间:4月15日上午9:00—12:00

      科目:综合知识和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4月11日至4月14日期间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省里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报考人员可于4月24日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市、区)选聘岗位计划数的1 : 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4月28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温州海外人才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时间:5月2日8时——17时

      各县(市、区)在规定地点(详见附件2)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党员证明材料等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再具有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5月4日8时——17时到温州人事考试网下载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

      时间:5月5日上午9:00开始,一天内完成。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题由省里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2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5月7日以后在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温州海外人才网上公布。

      (4)体检、考核

      时间:6月底前

      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根据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应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情况等。

      (5)公示、聘用

      时间:7月底前

      考核合格者按选聘计划的1 :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由各县(市、区)分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替补人员,并在所辖门户网站和温州人事考试网、温州人才网、温州党建网、温州海外人才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于7月底前完成全部聘用手续。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所在乡镇(街道)与高校毕业生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3年,2个聘用期满后,原则上不再续聘。聘用期间的年总收入一般不低于当地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两项计划”人员(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的聘用参照浙组[2009]3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应聘资格的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替补说明:考核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不足本岗位计划数的,可以从其他岗位替补人员中补充录取;本县(市、区)录取不足的,可以从其他县(市、区)替补人员中补充录取,是否从其他县(市、区)替补人员中补充录取,由相关县(市、区)决定。

      (四)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选聘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电话:88969064(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有关事项请直接咨询所报考县(市、区)的咨询电话(见附件2)。

      1. 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一览表

      2. 各县(市、区)资格复审指定地点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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