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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桐庐县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5-11-03
  • 2015年桐庐县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充实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者队伍,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到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计划招聘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8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分水镇 1 百江镇 1
    凤川街道 1 钟山乡 1
    瑶琳镇 1 新合乡 1
    旧县街道 1 迎春商务区 1
    合计 8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桐庐县户籍,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不限;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11月4-6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30~5∶00时)
    3.报名地点: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交流窗口(城南街道云栖中路828号)。
    4.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填好的《2015年桐庐县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请自行网上下载或到现场填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随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按乡镇(街道)、迎春商务区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比例的,核减相应招聘岗位。
    6.报考人员提交的本人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相关考试。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1门,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成绩统一在桐庐人才网上公布。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11月12日(工作时间,人力社保局二楼窗口);
    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生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前,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本公告招聘条件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桐庐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所报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在公示期间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逐个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所招聘的人员为村就业和社会保障专职工作人员,与所在乡镇(街道)、迎春商务区签订劳动合同,由乡镇(街道)、迎春商务区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管理和考核。
    (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关于明确聘用到村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高校毕业生待遇的通知》文件执行。
    (三)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通过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及时登陆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 )查询。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1— 58508563、0571—58508567。
    附件:2015年桐庐县村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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