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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金华市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信息来源:辅政教育    浏览次数:    最后发表时间:2017-05-02
  •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及金东区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7年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公告中所提及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dhrss.gov.cn)

    金华人才网(www.jhrcsc.com)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面向社会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范围和对象为:

    (1)具有金华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7年5月1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岗位面向浙江省、全国范围内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金华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面向大学生“村官”考录的对象为: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金东区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982年5月12日至1999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5月12日。

    3、在2017年5月12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4、本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不能报考。

    5、定向、委培毕业生不能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5月12日8时— 5月16日17时

    网址: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5月12日8时—5月17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专业资格审查办法详见附件2,并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缴费确认

    时间:5月12日8时—5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40元),并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6月5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qssy.zj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报考岗位如有更改,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进行资格初审;②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岗位要求的“具有2年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④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由笔试、面试、实绩考核三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合分(其中大学生村官加量化积分考核评价折合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2017年7月1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年限、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材料、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3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1、大学生村官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绩考核×3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量化积分考核评价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4。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应聘者在批复录用之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察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双方需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一经聘用后,须在金东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区纪委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电话:0579-82181086、0579-82177820。

    七、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jdhrss.gov.cn)、金华人才网(网址:www.jhrcsc.cn)查询相关的考试地点、考试成绩、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组织人事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0579-82181336),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2181336,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9- 82176565,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附表:1、2017年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

              2、2017年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

              4、2017年金东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核评分表

     

                                                中共金华市金东区委组织部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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